经进一步了解后,告诉该居民陈某可能涉嫌诈骗,在让该居民报警的同时,当即做好笔录。经审问,陈某交待其以零首付、分期付款购买手机的方式作案9起。我局办案民警在侦破案件时发现,陈某所骗取的2款手机市场售价均为每部3800元人民币。经统计,陈某所骗取的19部手机总价约合人民币72200元。目前,陈某因涉嫌诈骗被白沙县检察院批准逮捕,案件还在进一步办理中。

10月29日,我县龙江派出所通过微信、微博及社区广告平台向群众通报,抓获了一名以分期购买手机方式涉嫌诈骗的犯罪嫌疑人。
7月1日,龙江派出所林远森副教导员带领民警在辖区走访时,在一名符姓村民家中听到其邻居说自己以零首付,分期付款的方式,帮朋友陈某买了一部手机。当时陈某称只需借用一张他的个人身份证进行“分期购机”,分期付款的款项由陈某按月返还。但后来,一家小额贷款公司却向符某邻居追讨贷款,符某邻居现在也找不到陈某,怀疑自已可能被陈某给骗了。
该居民们的谈论立马引起了民警的注意。经进一步了解后,告诉该居民陈某可能涉嫌诈骗,在让该居民报警的同时,当即做好笔录。龙江派出所接案后,为了确定该案的性质,联系县局刑侦大队、法制大队及检察院对该案性质分析研究,并根据犯罪嫌疑人做案手段及目的等情况,确定该案为诈骗案。
随即对陈某展开调查,当办案民警掌握足够证据,并决定对陈某实施抓捕时,陈某已潜逃至广东省东莞市。为了防止陈某再次做案,龙江派出所一边加大追逃力度,一边向公安局党委汇报,并在全省布控。
9月29日,当掌握的情报显示陈某准备从东莞返回海口时,龙江派出所民警便与海口市公安局马上部署了抓捕工作,在陈某一进入海口时,便将陈某一举抓获。经审问,陈某交待其以零首付、分期付款购买手机的方式作案9起。为了充分掌握陈某诈骗的证据,办案民警辗转海口、昌江、三亚等市县千余公里,对手机店、从事手机分期贷款业务的公司进行调查,掌握到陈某除了自己交待的9起案件之外,还发现了其另外在海口、昌江、三亚及白沙4市县作案10起,共19起的案件。
从2016年12月至案发,犯罪嫌疑人陈某把文化程度较低、对分期付款不了解且自己认识的人当作作案对象,用请客吃饭、给受害人小恩小惠或者承诺能够帮人办事、贷款等手段,获得受害人好感与信任,选择合适时机,以自己想买手机因不方便出面为由,将受害人带到手机店,并以受害人的名义,以零首付分期购机的方式获取手机,将手机占有已有,并向受害人承诺自己承担分期付款的款项,遂后将购机合同私自撕毁,致使受害人担当了偿还债务的责任。
我局办案民警在侦破案件时发现,陈某所骗取的2款手机市场售价均为每部3800元人民币。骗取成功后,其将所骗取的手机以3500元人民币卖给海口市一家二手手机店变现。经统计,陈某所骗取的19部手机总价约合人民币72200元。
目前,陈某因涉嫌诈骗被白沙县检察院批准逮捕,案件还在进一步办理中。为此,我们白沙警方向广大民众倡议在生活中对不了解的事物要保持警惕,不要轻信他人随意借用自己的各类证件,受到不法侵害时要及时与警方联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