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方案应经施工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审查,重要的施工方案应由公司技术部门审查,然后填写工程技术文件报审表,由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实施。凡符合建设部对于“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规定的专项施工方案,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对于应按照建设部文件的规定组织专家论证,施工单位应按照专家意见修改完善,完善后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总监理工程师审批。

施工方案是由施工单位按照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的规定组织编制的用于指导施工的重要技术文件。
(1)需要编制哪些施工方案应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列明。
(2)施工方案应根据工程规模、技术难度、质量和进度要求、施工部位的重要性及施工季节变化等情况编制。
(3)编制施工方案主要应依据设计文件和有关标准的要求,特别是施工规范和工艺标准的要求。施工方案应充分考虑工程的具体情况,其内容应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不应完全照抄标准的条款规定。
(4)施工方案应经施工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审查,重要的施工方案应由公司技术部门审查,然后填写工程技术文件报审表,由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实施。
(5)施工方案应进行交底,并做出交底记录,履行签字确认手续。
(6)凡符合建设部对于“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规定的专项施工方案,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对于应按照建设部文件的规定组织专家论证,施工单位应按照专家意见修改完善,完善后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总监理工程师审批。
(7)对于施工方案更详细的要求,见《建筑施工组织设计规范》(GB/T 50502)和《建筑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管理规程》(DB11/T 363)。
